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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和辅导员评议、学院审核,现将学院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下表:
公示期为4月24日-4月26日(3个工作日)。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87859153。公示结束后将上报学校审批。
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