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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2    字体:[增加 减小]    打印本文    打印网页   
 校属各单位: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校人字〔201268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本次年度考核仍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并行方式,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岗的教职工(含在规定期限内的公派出国、进修学习、在外任职和外派外借等人员)以及201511日以后已退休人员。其中处级以上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由组织部另行通知。

二、优秀指标分配

2015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个人填报20161142016225日)

1.教职工登陆网址:

http://sso.whut.edu.cn:8080/ias/prelogin?sysid=portal&continueurl=http%3A%2F%2Fsso.whut.edu.cn%3A8080%2Fiaweb%2FshowIndex, 路径:凭校园卡卡号和密码登陆-人事系统-个人信息管理-个人填报-年度考核填报,按《2015年度考核个人网上填写说明》(见附件2)完成网上填报。

2. 教职工核对相关数据合成情况:如对合成数据有异议,请向本单位相关科室或人员(人员基本信息-人事秘书,本科教学信息-教学办,研究生教学信息-研究生办,科研信息-科研办)反映,由本单位汇总以后向相关职能部门核实。

3. 教学科研人员提交打印《武汉理工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年度考核表》、非教学科研人员提交打印《武汉理工大学非教学科研岗位年度考核表》。

(二)单位考核20162262016315日)

1.个人述职:二级单位组织教职工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和评议。

2.民主测评: 处级干部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开展民主测评,科级干部由所在单位参照职员晋升测评办法组织开展民主测评(科级干部民主测评表见附件3,科级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见附件4)(本年度已进行职员晋升测评的人员,以测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测评结果,不重复进行测评;科级干部民主测评材料由本单位保存备查)。

3.确定等次:单位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4.结果公示: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并公示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的年度考核表。对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及未考核的人员,由单位通知被考核人员并谈话,向其提出告诫,帮助其制订改进措施,做好思想工作,并在《2015年度考核谈话记录》(附件5简要记录或写明未考核原因。

5.结果确认:被考核人确认本人考核结果,并在纸质版手写签名。

   (三)材料提交2016316日—2016331日)

1.公示期满,单位工作人员将年度考核结果和谈话记录内容输入网上年度考核系统中(2015年度考核单位网上填写说明见附件6)。

2.提交《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教学科研人员、非教学科研人员)、《年度考核谈话记录》、《年度考核等次汇总表》、《年度考核科级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等A4纸质版到人事处103室杨宛西。

    附件: 1. 2015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2. 2015年度考核个人网上填写说明

      32015年度考核科级干部民主测评表

      42015年度考核科级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

      5. 2015年度考核谈话记录

      6. 2015年度考核单位网上填写说明

        一六年一月十一日